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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居室”环境要求

2006/10/14 0:00:00    来源:居室装修 已访问:2561 次
 

国家提出“绿色居室”环境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居室内的氨浓度符合国家控制标准。氨100Bq/平方米(新建房)200Bq/平方米(已建房)。

2)居室内使用的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比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产品要求。

3)居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最高浓度不超过0.08毫克/立方米。

4)居室内苯释放量应低于2.4毫克/立方米。

5)居室内氨释放量应低于0.2毫克/立方米。

6)居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值≤2000毫克/立方米。

7)居室内可吸入颗料物日平均最高浓度为0.15毫克/立方米

8)居室内噪声值白天小于50分贝,夜间小于40分贝。

9)居室内易挥发有机物的总释放量应低于0.2毫克/平方米/小时。

10)居室内无石棉建筑制品。

11)居室内无电磁辐射污染源。

12)居室内不应有令人不快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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