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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致装修工维权难 律师:签合同着眼长远利益

2010/1/10 16:01:48   :陆慧  来源:新闻晚报 已访问:2292 次
 
         住阴暗地下室,吃饭管饱就行,满是粉尘的工作环境,装修工给新家带来了亮丽,却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签劳动合同,是许多装修队的“潜规则”。日前,本报读者热线接到一名技术工的投诉,岁末年初与包工头结账闹得不开心,打算回家过年后自己做。
  
  “月薪年结”自觉吃暗亏
  
  近日,安徽小伙冬冬(化名),独自一人悄悄离开了上海。
  
  今年22岁的冬冬,用“技术工”描述自己的工种。在王经理那,平时每月领300元生活费,所有月薪年底结算。
  
  半年后,冬冬因病回老家。再回上海,王经理说工具丢了,要从工资里扣,去年年底,冬冬与王经理结算工钱,他左算右算发现自己吃了暗亏。
  
  冬冬先后做了三个东家,无一例外没人和他签合同。那么,他们靠什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只有靠信用了,如果老板讲话不算数,我们吃亏也只能往肚子里咽了。”
  
  包工头:不签合同靠“信用”
  
  日前,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冬冬口中的王经理。
  
  “我只是个包工头,在工人们中间牵个头,事情没那么复杂。”王经理向记者证实,自己的确没和工人们签劳动合同,“干我们这行,基本上都是以信用为主的,冬冬说不做立即就不做了,结账时根本没少他一分钱。”
  
  从王经理口中,记者听到了不同的结薪版本:“最初说好是1400元的,后来变成了1600元,最后结算时还多算给他了呢。”采访中,记者发现王经理没有意识到签合同的重要性,其实,在无形中非但将工人的权益置之度外,也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
  
  装修公司:一定严查严办

  
  日前,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了冬冬提到了“左喜装潢”。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与王经理之间签订的是项目发包的合同,王经理作为包工头,将活儿派给手下的工人。公司对于工程款非常重视,为了提防包工头拿钱后“失踪”,公司还盯着包工头,与工人结算时公司都有人在场的。至于具体如何结算工资,这是王经理的事。
  
  当记者表示有人投诉王经理不和工人签合同时,公司负责人对此颇感意外,并表示将与王经理联系了解情况,一定严查严办。
  
  律师:签合同是长远利益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指出,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则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人不得无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保障了本案的用人单位在工程旺季不会出现“工人荒”或者“有活无人干”的情况。
  
  同样,在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保障了本案中的工人在工程淡季有正常的工资收入,不会被用人单位随意辞退。而且如果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或者任意克扣工资的,工人可以依照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一方还是劳动者一方,如果只考虑眼前利益,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长远利益都将是一种损害。
  
  马永健律师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但要建立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本案中的这种装修工程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工人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进行工伤理赔。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应该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记者手记
  
  装修工,把“美”带进了每个家庭,但却又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每到岁末年初,“讨薪”总是他们热议的话题,或许许多手艺好的人用不着担心这担心那的,但仍有大部分工人,依然内心忐忑不安。
  
  采访中,装修工不愿吊死在一棵树上的看法,实在让记者有些不敢苟同,或许眼前不签合同,看似对工人有利,可以多干几家,但万一发生意外,或是受了伤,他们拿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的鞋”,“受伤自认倒霉,要是遇到好东家,或许还能得到些帮助,否则就只能卷铺盖走人了。”
  
  签合同是双方面的事儿,除了工人之外,施工队、包工头是否肯与他们签,也是一个关键问题。人员流动大,固然是一种因素,但显然更是个不签合同的“借口”,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能引起重视。
  
  调查:年底好手艺一工难求
  
  随着前段时间楼市的持续走强,以及迎世博综合整治工程的推进,近期,装修市场也非常火爆。这几天临近年底,很多业主为了抢工期,不惜重金悬赏。用“一工难求”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装修业内人士透露,眼下许多企业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装修工的身上一般都没有“合同”的约束,在行业内不与装修工签合同,已成了一种“潜规则”。
  
  分包转包降低成本
  
  某家装公司业务经理李经理告诉记者,装修行业比较复杂,除了“游击队”外,还有正规、杂牌的家装公司。“大品牌的公司通常都有固定的施工队,但部分实力不足的公司,就采取分包、转包的方式。”李经理告诉记者,最近,材料费用又涨了不少,分包、转包工程能降低家装公司的成本。如果家装公司与工人签合同,那么就得交纳一定的社会保险金,公司运营成本就会大大提高。”
  
  据介绍,承接分包、转包工程的,就是人们所谓的“包工头”,美其名曰“项目经理”。由他们负责找工人干活,而他们通常都不跟工人签合同,手底下的工人流动性非常大,一纸合同很难约束工人,“多数装修工都是外地人,有事情做就做,没事做就走,很难约束,所以,没有签合同的必要”。
  
  不愿吊死一棵树上
  
  “年底了,手艺好的木匠、泥工很难找,他们的活儿一档接着一档,有的甚至连年后的活儿都被预订掉了。”
  
  “最近几个月,虽然人工费涨了不少。可是,装修工是吃体力饭的,不可能一辈子干到老,如果只在一家公司或装修队干活,钱肯定赚得少。对于我们而言,赚钱才是最实际的。”
  
  装修工小黄告诉记者,许多技术过硬的工人,自己也不希望和人签合同。他们许多人都身兼数职,同时为好几个施工队干活。一旦和哪个包工头或是装修公司签了合同,那就不是“自由身”了,很多人不愿被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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